4月14日,中共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統籌推進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簡稱《意見》)。今年我國油氣勘探開發領域又迎來一項重大改革。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逐步建立,在促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和有效保護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也存在自然資源資產底數不清、所有者不到位、權責不明晰、權益不落實、監管保護制度不健全等問題,導致產權糾紛多發、資源保護乏力、開發利用粗放等。為加快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進一步推動生態文明建設,提出此意見。
在產權體系方面,《意見》指出,探索研究油氣探采合一權利制度,加強探礦權、采礦權授予與相關規劃的銜接,有序放開油氣勘查開采市場,完善競爭出讓方式和程序,制定實施更為嚴格的區塊退出管理辦法和更為便捷合理的區塊流轉管理辦法;依法明確采礦權抵押權能,完善探礦權、采礦權與土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銜接機制。
探礦權和采礦權聯系密切,權益關系相互延伸。中國石油杭州地質研究院礦權儲量技術研究所總地質師丁成豪認為,兩權合一可以更清晰更完整地體現礦權人的資產價值,也便于礦權人統籌規劃勘探開發,合理安排生產建設,從而進一步降低公司成本,加快資源動用。
在促進開發利用方面,《意見》指出,有序放開油氣勘查開采市場,完善競爭出讓方式和程序,制定實施更為嚴格的區塊退出管理辦法和更為便捷合理的區塊流轉管理辦法。
“有序放開油氣勘查開采市場,將有助于在油氣勘探開發領域引入社會資本參與,對國有石油公司來說也是一項促進競爭的倒逼機制。”中國石油杭州地質研究院礦權儲量技術研究所副所長倪超認為,“但在放開的過程中,‘有序放開’非常重要,涉及國家能源安全,以及礦權秩序的有序性,應科學制定放開的相關政策。”
中國石油咨詢中心專家查全衡認為,更加嚴格合理的區塊退出及流轉管理辦法,對于加快勘探開發進程、提高勘探開發質量、保護礦權資源來講是好事,也是貫徹落實對提升國內勘探開發力度、保障國家能源安全這一重要批示的具體舉措。
《意見》還指出,健全自然保護地內自然資源資產特許經營權等制度,構建以產業生態化和生態產業化為主體的生態經濟體系。鼓勵政府機構、企業和其他社會主體,通過租賃、置換、贖買等方式擴大自然生態空間,維護國家和區域生態安全。依法依規解決自然保護地內的探礦權、采礦權、取水權、水域灘涂養殖捕撈的權利、特許經營權等合理退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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