濁點是在規定試驗條件下,清澈、潔凈的液體石油產品,由于出現蠟結晶而呈霧狀或渾濁時的溫度,以℃表示。以規定速度冷卻試樣,并定期觀測,當在試管底部開始看到渾濁時的溫度,記錄為濁點。
儀器的要求:
1、 試管:透明玻璃,圓筒狀,平底,內徑30~33.5毫米,高115~125毫米。試管刻有試樣容積45毫升的標線,也允許刻有試樣容積±3毫米上、下限的標線。
2、 溫度計:分浸型,符合GB/T514-83《石油產品試驗用液體溫度計技術條件》。
3、 軟木塞:其中間鉆孔插試驗用溫度計,并與試管密接。
4、 套管:玻璃或金屬密封圓底,平底,深約115毫米,內徑大于試管外徑9.5~12.5毫米。
5、 墊片:軟木或毛氈制,厚6毫米,直徑與套管內徑相同。
6、 墊圈:環形,厚度約5毫米,緊接試管外側,在試管內可以松動。可用軟木、毛氈或其他合適的材料制成。該墊圈的彈性足以緊貼試管,硬度足能保持其形狀,使用墊圈的目的是為了防止試管接粗套管。
7、 冷浴:形式應適用于獲得所需溫度,形狀和尺寸可任意選擇,但必須有在垂直位置牢固地夾住套管的支架。供測定10℃以下的濁點,需要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浴。所需的浴溫可用致冷儀或適宜的冷凍劑獲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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