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點是評價易燃物品著火傾向性的物性數據,燃點是評價易燃物品著火點的物性數據。兩者都是以攝氏度(℃)為單位的,且二者相差不多,大致為燃點比閃點高5℃左右,一些很易燃的物品相差的就更少了。以前多用燃點來評價易燃物品的危險性,現在大多使用閃點這一指標了,從消防安全的角度來說,閃點是易燃物品能夠被引燃的z低溫度,閃點越低,危險性越大。
閃點:可燃液體能揮發變成蒸氣,跑入空氣中。溫度升高,揮發加快。當揮發的蒸氣和空氣的混合物與火源接觸能夠閃出火花時,把這種短暫的燃燒過程叫做閃燃,把發生閃燃的z低溫度叫做閃點。從消防觀點來說,液體閃點就是可能引起火災的z低溫度。閃點越低,引起火災的危險性越大。
測定閃點的方法有開口杯法和閉口杯法兩種。開口杯法是將油樣放在敞口容器中,加熱進行測定。閉口杯法是將油樣放在有蓋的容器中加熱測定。同一種油,測定的方法不同,其值也不同,一般開口閃點要比閉口閃點高15~25℃。
燃點:不論是固態、液態或氣態的可燃物質如與空氣共同存在,當達到一定溫度時,與火源接觸就會燃燒,移去火源后還繼續燃燒。這時,可燃物質的z低溫度叫做燃點,也叫做著火點。液體的燃點可用測定閃點的開口杯法測定。一般液體燃點高于閃點,易燃液體的燃點比閃點高1~5℃。
自燃:在通常條件下,一般可燃物質和空氣接觸都會發生緩慢的氰化過程,但速度很慢,析出的熱量也很少,同時不斷向四周環境散熱,不能像燃燒那樣發出光。如果溫度升高或其他條件改變,氰化過程就會加快,析出的熱量增多,不能全部散發掉就積累起來,使溫度逐步升高。當達到這種物質受熱發生自燃的z低溫度就是該物質的自燃點郵局叫自燃溫度。
在自然溫度時,可燃物質與空氣接觸,不需要明火的作用就能發生燃燒。自燃點不是一個固定不變的數值,它主要取決于氧化時所析出的熱量和向外導熱的情況。可見,同一種可燃物質由于氧化條件不同以及受不同因素的影響,有不同的自燃點。
自燃可分兩種情況。由于外來熱源的作用,而發生的自燃叫做受熱自燃,某些可燃物質在沒有外來熱源作用的情況下,由于其本身內部進行的生物、物理或化學過程而產生熱,這些熱在條件適合時足以使物質自動燃燒起來這叫做本身自燃。
本身自燃和受熱自燃的本質是一樣的,只是熱的來源不同;前者是物質本身的熱效應,后者是外部加熱的結果。物質自燃是在一定條件下發生的,有在常溫下發生,有的能在低溫下發生。本身自燃的現象說明,這種物質潛伏著的火災危險性比其他物質要大。在一般情況下,能引起本身自燃的物質常見的有植物產品、油脂類、煤、硫化鐵及其他化學物質。如磷、磷化氫是自然點低的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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