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點是指在規定條件下,加熱油品所逸出的蒸氣和空氣組成的混合物與火焰接觸發生瞬間閃火時的低溫度。閃點是微小爆炸的低溫度。混合氣中可燃性氣體含量達到一定濃度時,遇火才能爆炸。
測定油品閃點指標的意義:
(1)從油品閃點可判斷其餾分組成的輕重。一般的規律是:油品蒸氣壓越高,餾分組成越輕,則油品的閃點愈低。反之,餾分組成越重的油品則有較高的閃點。
(2)從閃點可鑒定油品發生火災的危險性。因為閃點是有火災危險出現的低溫度。閃點愈低,油品愈易燃,火災危險性也愈大。所以易燃液體也根據閃點進行分類。閃點在45℃以下的液體叫做易燃液體,閃點在45℃以上的液體叫做可燃液體。按閃點的高低可確定其運輸、儲存和使用的各種防火安全措施。
(3)對于某些潤滑油來說,同時測定開口、閉口閃點,可作為油品含有低沸點混入物的指標,用于生產檢查。通常,開口閃點要比閉口閃點高20-30℃,這是因為開口閃點在測定時,有一部分油蒸氣揮發了。但如兩者結果懸殊太大時,則說明該油品有輕質餾分,可能蒸餾時有裂解現象,也可能脫蠟或精制時,溶劑分離不*等。
(4)對于燃料油,采用閉口法而不采用開口法,是因為前者較接近于燃料油在貯罐中存在的油氣情況。在研究火災危險時,不可避免地要考慮到如何劃分安全與危險的溫度極限間題。對溫度超過閃點的燃料油,一般不在開口容器中儲藏和輸送。
油品閃點的測定方法:
閃點的測定是有一定條件的,條件變了,閃點就會變化。根據石油產品性質和使用的條件不同及測定條件不同,方法也不同,大致分兩種:開口杯法(YT-3536系列開口閃點測定儀)和閉口杯法(YT-261系列閉口閃點測定儀)。
石油產品閃點測定法之所以要分成閉口杯法和開口杯法,主要決定于石油產品的性質和使用條件。通常蒸發性較大的輕質石油產品多用閉口杯法測定。因為用開口杯法測定時,石油產品受熱后所形成的蒸氣不斷向周圍空氣擴散,使測得的閃點偏高。對于多數潤滑油及重質油,尤其是在非密閉的機件或溫度不高的條件下使用,就算有極少量輕質摻合物,也將在使用過程中蒸發掉,不至于構成著火或爆炸的危險。所以這類產品都采用開口杯法測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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