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定控制值設定及自整定操作
1、給定值設定:
儀表在測量狀態下,點動SET鍵,則數碼管閃動,按AT鍵則可移位,▲/▼修改,后按SET確認。
2、自整定操作:
當用戶系統調試設備工作正常后,在PID不工作于位式控制( 參數P≠0)時,若用戶不清楚如何設置PID參數,可用其自整定功能,操作如下:按住面板鍵“AT”約3秒,待AT亮時,儀表進入自整定PID工作,此時為保證PID參數整定準確,建議用戶暫不對儀表及系統修改,待整定結束時,AT燈滅,儀表刷新PID值且自動投入調節狀態,若中途退出整定,則可按AT鍵>3秒,待AT燈滅即可。必要時,用戶可對自整定時自動設定的P、I、D參數進行適當修改,主要為P參數,以獲得更理想效果,P變小,反應加快,太小時系統不穩定;I變小,穩定時間縮短,I太小也會造成系統不穩定。
3、將控溫表逐一預置抗燃油預燃溫度,使中部的溫度保持在設定的溫度上,本儀器在出廠前已初步設定溫度為530℃,因使用環境溫度不同原因可能有微小的改變,按使用說明修正溫度使200mL錐形試驗燒瓶頂部中心和底部溫度即上、中、下三點溫度差保持在1℃。
4、用注射器將0.05mL試樣注入燒瓶中并迅速拿開注射器。
5、當試樣達到要求的溫度時,開始計時并借助加熱爐上反光鏡觀察錐型瓶內部,如果在5min內觀察不到火焰,停止計時則認為此試樣在該溫度時不易燃燒,用吹風機將錐形瓶內被污染的氣體吹出。然后再提高10℃重復這個試驗。在兩次試驗之間至少應間隔15min如果觀察到了火焰,記錄溫度,將試驗溫度降低5℃重復以上操作,如果觀察到了火焰產生,再降低5℃重復操作,直到不燃燒為止。發生自燃時的低溫度即為自燃點。試驗過程參見DL/T 571-1995電力行業標準。
推薦新聞
Recommendation